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第三方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本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8
各市、县、自治县燃气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谑薪恿⑸虻谌绞┕ね谄迫计艿?,造成燃气泄漏安全隐患,影响周边用气单位和居民家庭正常用气。现将依法查处的2起因第三方施工挖破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案例一: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2年2月14日,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谑忻览记迩怕分鼙呤┕す讨?,挖破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直接影响了3家公福用户和3个居民小区正常用气。经??谑凶酆闲姓捶ň置览挤志值鞑?,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与燃气经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し桨?,未采取相应的安全?;ご胧┑男形?,施工过程中挖破燃气管道从而导致燃气泄漏事故发生。
案例二: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行政处罚案
2022年5月26日,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滨海大道与粤海大道交叉处使用挖掘机开挖土坑挪树,导致燃气干管被挖破,造成燃气泄漏,直接影响了10家公福用户和14个居民小区正常用气。经??谑凶酆闲姓捶ň中阌⒎志值鞑?,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视现场燃气管道标识,也未采取相应的安全?;ご胧?,施工过程中挖破燃气管道从而导致燃气泄漏事故发生。
(二)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理结果
案例一中,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谑凶酆闲姓捶ň置览挤志侄院D系诹ㄉ韫こ逃邢薰咀鞒龇?钊嗣癖?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中,海南宏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谑凶酆闲姓捶ň中阌⒎志侄院D虾暝督ㄖこ逃邢薰咀鞒龇?钊嗣癖?9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工作要求
为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请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防止发生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设施安全?;すぷ?,从严落实燃气设施?;ご胧?,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禁赶工期、促效益而牺牲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主动与属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联动沟通信息共享。工程项目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涉及市政道路开挖的,依法办理道路挖掘许可。在燃气设施?;し段?,工程项目施工涉及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施工单位应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し桨?,采取相应的安全?;ご胧?,实施技术交底,并在燃气经营企业人员现场指导下施工。燃气企业要加大对第三方施工巡检频率,做好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有效预防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故。
(二)举一反三,推进全面排查整治。结合上述两个案例,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重点排查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是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依法?;と计枋┌踩?,是否存在野蛮施工。各地要将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入排查整治台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行政执法,不断强化惩处措施。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城镇燃气领域监管执法工作,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挖、施工等行为,为城市安全运行及燃气持续稳定供应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